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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nd & Dispute Policy

退款與爭議處理政策

本政策說明你在飛雲 Fly Cloud 購物後,如何申請退款或退換、運費由誰承擔、款項何時退回,以及買賣雙方有爭議時平台如何協調。

版本:草案 v0.1(未生效) · 最後更新:2026-09-23

本頁為框架草案,尚未生效

以下為條文結構與必備條目清單,文字須經香港執業律師覆核後方為定稿。 本頁內容屬技術與合規風險提示,不構成法律意見。

尚未完成:

  • 營運者資料 6 項未提供(營運實體全名(有限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證號碼(BR No.)、營業/通訊地址、客服電郵、客服 WhatsApp/電話、客服服務時間) —— 於 lib/legal-status.ts 填寫
  • 法律文本尚未經律師覆核

01政策目的與適用範圍

本政策訂明買家在飛雲 Fly Cloud 平台購物後,申請退款、退換或提出爭議的條件、流程與時限,以及平台在爭議中的角色。

本政策適用於平台上的所有商品與服務訂單。個別商戶可提供較本政策更寬鬆的退換安排,該等安排以商品頁面或商戶頁面的明示說明為準。

本政策為《服務條款》的一部分。如兩者有歧義,就退款與爭議事項以本政策為準。

027 日退換保障

平台為買家提供「7 日退換保障」:買家於收到商品或服務之日起 7 日內,如商品或服務與描述不符、有瑕疵或損壞,可依本政策申請退換或退款。

此保障不影響買家依《貨品售賣條例》及其他適用法律享有的法定權利。如本政策與法定權利有任何抵觸,以法定權利為準。

「7 日退換保障」為平台對買家的額外承諾,並非取代或限制任何法定權利。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是否僅限「與描述不符/瑕疵」個案,抑或涵蓋「改變主意」(兩者條件與運費承擔不同)
  • 7 日期間是否涵蓋公眾假期

03退換申請期的起算日

7 日申請期由買家「收到商品」之日起計,而非由下單日或發貨日起計。

「收到商品」指:買家於平台確認收貨之日;如買家未主動確認,則為平台系統依第 9 節自動確認之日。

為免爭議,買家應在收到商品後盡快檢查,並保留開箱紀錄(照片或影片)。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如買家從未收到商品(物流丟失),起算日與處理方式為何 —— 屬未收貨爭議,建議另立條文
  • 服務類訂單(如美容療程)的「收到服務」如何定義

04可退換與不可退換的範圍

下列類別一般不適用於退換。平台會在相關商品頁面作出提示。

  • 經使用、洗滌、損壞或改動的商品(因商品本身瑕疵者除外)。
  • 已開封的個人護理、貼身用品、化妝品及消耗品(基於衛生理由)。
  • 已完成的服務類訂單(例如已提供的療程服務),但服務與描述不符或存在瑕疵者除外。
  • 依買家規格訂製或個人化的商品。
  • 已標明為「不可退換」並在購買前向買家明示的商品。
  • 數碼內容或已下載的電子產品。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上列清單是否與實際商品類別(美睫療程、手作、香氛等)完全對應
  • 「已開封化妝品」的界線(外盒拆封 vs 產品本身開封)

05退換條件

  • 買家須在申請期內提出申請,並提供訂單編號、問題描述及證明資料(照片、影片或與商戶的通訊紀錄)。
  • 商品須保持原有包裝、配件、標籤及贈品完整(因瑕疵而退換者不受此限)。
  • 買家須依平台指示的方式退回商品,並提供退回的物流單號。
  • 平台或商戶有權檢查退回商品,以確認其狀況符合退換條件。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檢查程序的時限與標準
  • 商品在退回運送途中損毀的責任歸屬

06退換流程

一般流程如下。實際操作以平台介面顯示的步驟為準。

  • 第一步 · 提出申請:買家於訂單頁面提交退款或退換申請,說明原因並附上證明。
  • 第二步 · 商戶回應:商戶須在平台指定時限內回應(同意、提出替代方案或拒絕並說明理由)。
  • 第三步 · 退回商品:經同意後,買家依指示退回商品並提供物流單號。
  • 第四步 · 檢查確認:商戶或平台檢查退回商品。
  • 第五步 · 完成退款或換貨:檢查通過後,依第 8 節安排退款,或寄出替換商品。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商戶回應的具體時限(例如 48 小時或 2 個工作日)
  • 商戶逾期未回應的處理方式(是否自動視為同意)
  • 退回商品的期限(例如獲同意後 5 日內寄出)

07運費承擔

  • 因商品瑕疵、損壞或與描述不符而退換:來回運費由商戶承擔。
  • 因買家改變主意而退換:退回運費由買家承擔,原訂單運費一般不獲退還。
  • 跨境訂單的關稅、稅項及清關費用,一般不獲退還。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改變主意」是否納入退換範圍(若納入,運費承擔規則見上)
  • 商戶承擔運費時的結算方式(由平台代付並於結算時扣除?)

08退款方式與時限

  • 退款一律以「原路退回」方式處理,退回至買家原付款方式。
  • 退款金額包括商品金額及已支付的運費(依第 7 節的運費承擔規則)。
  • 退款處理時限為商戶或平台確認退換成立後的一段指定期間;實際到帳時間另受支付服務供應商及發卡銀行的處理時間影響。
  • 如原付款方式無法接收退款,平台會與買家協商其他方式。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確認成立後的具體退款處理天數(例如 7 個工作日)
  • 退款金額是否包含平台服務費部分
  • 如退款導致優惠未達使用門檻(例如滿額免運),差額如何處理

09託管資金與自動確認收貨

飛雲為「零持款」平台:買家支付的款項由持牌支付服務供應商(PSP)託管,不經平台帳戶。

商戶出貨後,貨款於訂單送達並由買家確認收貨後,方發放予商戶。

如買家於商品發貨日起 7 日內未確認收貨,且未提出爭議,系統將自動確認收貨並發放貨款。此 7 日期間與第 2 節的「7 日退換保障」是兩個不同的期間。

如買家在該 7 日期間內提出爭議,相關託管資金將被凍結,直至爭議處理完成,不會自動發放予商戶。

買家在資金發放後仍可依本政策提出退換申請;平台會要求商戶履行其退換責任。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 自動確認收貨的起算點:現行系統設計以「發貨日」起算,而退換申請期以「收貨日」起算。若物流時間較長(尤其跨境),可能出現「買家尚未收到商品,系統已自動放款」的情況,令 7 日退換保障在該情況下形同虛設。建議改以「送達日」起算,或延長自動確認期間以覆蓋物流時間 —— 需律師及營運者共同定案。
  • 如買家從未收到商品,自動放款前的阻斷機制
  • 部分退款(例如只退其中一件商品)的託管處理

10爭議處理機制

如買賣雙方就退款、退換或交付無法達成一致,任一方可要求平台介入。

  • 第一步 · 雙方協商:買家先與商戶直接溝通,平台提供站內訊息工具。
  • 第二步 · 申請介入:協商不成時,任一方於訂單頁面申請平台介入,並提交相關證明。
  • 第三步 · 平台審視:平台會收集雙方陳述與證明資料,並在必要時要求補充。
  • 第四步 · 作出裁決:平台根據雙方提交的資料、《服務條款》及本政策作出裁決,並說明理由。
  • 第五步 · 執行裁決:裁決買方成立者,託管資金原路退回買家;裁決賣方成立者,託管資金發放予商戶。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申請平台介入的期限
  • 平台審視與裁決的時限
  • 裁決是否有上訴機制及其期限
  • 平台是否對明顯濫用爭議機制的用戶設限制

11平台在爭議中的角色與限制

平台在爭議中提供協調與裁決服務,但平台不是交易的當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平台的裁決基於雙方提交的書面資料。平台無法親身查驗商品,故裁決可能受資料完整程度影響。

平台要求買賣雙方提交真實資料。如發現任何一方提交虛假或偽造資料,平台可作出對其不利的裁決,並可依《服務條款》採取帳戶行動。

如爭議未能透過平台機制解決,雙方仍可循香港法律途徑(包括小額錢債審裁處或消費者委員會)尋求解決。平台會配合依法律要求提供的資料。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平台裁決團隊的組成與迴避機制(如與涉事商戶有關聯)

12例外情況

  • 因不可抗力(颱風、黑雨、疫情管制、罷工、海關扣查)導致的延誤,時限可相應順延。
  • 因買家提供錯誤或不完整的送貨資料(地址、聯絡電話)導致的延誤或退回,相關費用由買家承擔。
  • 商品因買家使用不當、未依說明使用或自行改裝而損壞,不屬退換範圍。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不可抗力順延的具體安排(如何通知、順延多久)

13消費者的法定權利

本政策不排除、限制或取代買家依香港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貨品售賣條例》下的品質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的保證及所有權保證。

買家如認為權益受損,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依申索金額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區域法院提出申索。

商戶不得以任何條款排除或限制其依香港法律須對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14申請途徑與聯絡方式

買家可透過訂單頁面的申請功能提交退款或退換要求;如無法使用該功能,可經 /contact 所列途徑聯絡平台客服。

待補(律師/營運者提供)

  • 客服處理退款申請的服務時間與回應時限承諾
  • 營運實體資料(見 /contact)

律師覆核清單(必備條目)

以下為依香港法規整理、本頁必須涵蓋但尚未撰寫定稿的條目。 交律師時請連同本清單一併提供。

  • 《貨品售賣條例》(Cap. 26) 下的法定品質保證條款,與本政策的 7 日保障如何並存(不得低於法定標準)
  • 《商品說明條例》(Cap. 362) 下,首頁「7 日退換保障」的表述與本政策是否完全一致
  • 「7 日退換」的起算日與「7 日自動確認收貨」的起算點是否需統一(現時分別為收貨日與發貨日)
  • 不可退換類別(尤其美容服務、化妝品)是否符合業界慣例與法律要求
  • 商戶與平台在退款責任上的內部分擔,是否需寫入商戶協議
  • 爭議裁決的舉證責任分配是否公平(不應全部落在買家)
  • 託管資金凍結與解凍的實際操作與條款描述是否一致
  • 跨境訂單的退換安排(關稅、退回運費、禁運品)
  • 平台在爭議中的法律地位(中介 / 裁決者)是否清晰,避免被理解為交易的當事人
  • 《管制免責條款條例》(Cap. 71) 對本政策的限制

本頁屬技術與合規風險提示,不構成法律意見。正式開業前,建議交由香港執業律師 覆核全部條款文本,並按實際營運模式(收款流程、物流安排、跨境銷售地區)調整。